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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chunyang集(3/3)

(七)

借着腰酸背痛的劲儿,林湘在家里痛痛快快摸了两天鱼。

第三天日上三竿,她从被窝里爬起来。前院书箱遍地,几乎无落脚,胳膊条件反酸起来,林湘默默移开,决定先不它。

准备开书店需要的事情很多,而这一个……容她先逃避一会儿好了。

除了手机上的开罗游戏,林湘并没有任何开店的经验,不懂就去学,比狗还狗的狗比上司在迫她一个专业画纸片人一百年的小工去学国画的风格时如此说

话糙理不糙。林湘给自己打打气,上了专业打工人的面,一边和寻书一起找人修缮装潢店面,一边空闲,将帝京的书店一家家地逛过去,尽力市场调研。

是同行是冤家,偷师这事,她不大好意思让别家老板知,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是扮成买书的顾客,将书店转了又转,磨磨蹭蹭地挑两本比较兴趣的,中途偷偷记下别家的布置陈设、书籍分区,以及顾客买书的偏好和最后的成价格。

这是一项比较考验记忆力的活儿,还好,林湘的脑瓜还够用。

当然,书籍的保养防货渠,乃至店面的装修等等,内中的某些门还是需要她亲自去问。

到了这个时候,她就会说明自己的份,足不耻下问的小辈姿态,她的长相是那不带攻击,年纪又轻,问话时的语气再诚恳些,大分店主都很乐意为她解答疑惑,但也免不了碰一鼻灰的情况。

白天门调查市场、夜里回家在原主爹爹的牌位前讲几句度,或得意或沮丧地诉说这一天的经历,这样的日林湘过了小半月,然后,遇上了一件大事。

已知,这是一个小说世界。虽然林湘无意掺合去,离开了故事的主场林家,但是,这里还是一个小说世界。

作为np小说,这本书男主自然多多益善,帝京说大也大,说小也小,撞见某个男主的几率也是有的。

这天,林湘照例去一家还没参观过的书店调研,正在心里比较着这家店与他家的异同之,权衡自己的开店选择时,冷不丁视野内拖过一尾月白的衣摆。

林湘不大识货,只能从极佳的垂和行步间缎面受光的暗银缠枝判断——这布料估计不便宜。

这倒是件稀奇事。秀眉一挑,她心里暗奇:难得见门的公郎君抛面的。

探店的脚步一顿,她不再往前。

这里是女尊社会,虽说大街上四可见男人走动不假,但多半都是穷苦人家,真正有份的男,轻易不能见得。为了不冒犯到人,她还是躲远好。

正想着该往哪儿回避,那片月白忽而转过木质的立架,蹁跹朝她步来。林湘低眉,退了一步,脊背贴靠在书架上。

那公越走越近,她即使低了,也能瞥见那男织锦穿金的下裳和坠在腰间叮咚轻鸣的环佩。他的仪态很好,一步一步,衣扬起的弧度小而规律,脚步又轻盈极了,鞋履踏在木质地板上时几乎听不见响,让人一看便知这个儿郎的端庄与矜持。

一小厮打扮的少年亦步亦趋跟在他后。

大家闺秀原来是这个样的。林湘有些慨。

上一辈看87版《红楼梦》时,她曾哀叹现代社会怕再养不金陵十二钗那古典人,没想到,这一世却亲见了一个。

和她肩而过后,她才抬起,望着那背影,思考着将其画成画后的风华。

一遇上人,她总有留于纸上的冲动。这类画她给元宵画过,也给小哥和他父亲画过,世上所有好的东西,她都想让它们长长久久保存在画里。

画这位必须得用国画的颜料与笔法,像她上辈见过的仕女图一样。这公现在从书架上取书的姿态就很好:面向玄黑的书架,着月白金的衣袍,着一遮面用的斗笠,覆面的白纱将他的侧颜勾模糊而优的线条,全只剩拿着书册的苍白手指暴在外。

这个构图很完。她想。

看这位将书又放回架上,她也忙收回目光,把游散的遐思在心里。

这人的气质,总觉得有些熟。她若有所思。

没等林湘想起这份熟悉从何而来,被伙计通知有门公到来而特意跑来控场的书斋老板和对方搭上了话。

“你们这儿可有新印的《集》?”那公问,声音清和舒缓,气息却有些发虚,仿佛久病之人。

集》。

听到这几个字,林湘忍不住又朝这位公的方向看了过去。

气质文雅、形孱弱、贵,还知集》,这这这莫非是男主之一的尚黎光?

林湘激动万分。

《凤游异世》是她车祸不久前看的,因此,林湘对这本书的印象还很清晰,坦白来说,这本书的主要角塑造得都很不错,她没有一个讨厌,尚黎光就是其中之一——

尚黎光名门,母家世代清雅望,因为生来弱多病,母亲便不拘着他学闺阁儿郎的技艺和取悦妻主的手段,而是任他自由生长。

他翻遍家中藏书,学韬略、赋诗词,天资卓越,智谋超群,若论起经史集、治国之策,就连家中读书取仕的姊妹也比不得他。

然而,这世对男多轻贱,认为他们除了助女人怀、在房事上取悦女人外别无他用,他母亲便时常替他叹:若托为女儿,阿黎必可名留青史、功盖一世,可惜,可惜。

可怜生为男儿郎。家里的长者和平辈皆那么看他。只有尚黎光不肯认命,他固执地认为——即便为男儿,他也能在这世中搏一边天来。

因此,在觉察女主负皇家血脉后,他便当机立断,选择与女主合作,凭借自的智谋与见,屡献谏言,为女主林沅执掌皇权了不少的力。林沅称帝后,他亦不贪恋情,未,反而以手握重权的男官之姿辅佐在侧。

林湘虽然没什么远大志向,但是,她对这心存鸿鹄之志、甘愿逆时代而行的大佬打心里敬佩。

“《集》?”书店老板一愣,“不知这是哪位名家的作品?”

“几个无名小卒游行乐所结的诗集罢了,不是什么重要之。”尚黎光微微摇首。他将情绪掩饰得太好,若不是看书时的上帝视角,林湘很难相信,他此刻居然是失落的。

“劳烦先生亲自过问此事,不多打扰了,告辞。”周全足礼数,他转走。

“等一下!”

看了好半天戏的林湘耐不住了,忙伸尔康手阻止,她有些激动,连眸光也跟着明明闪闪:

“公若是想找此书,可往闲文斋一趟。前日我去闲文斋买书之时,曾见过那本诗集。”

为一个开篇即死的工人,没想到她还能给自己加戏,真刺激。好吧,开玩笑的,林湘只是不忍心让对方一次次失落而回,这边边角角的小剧情,修改掉也没什么吧?

古时的文人去哪儿玩都要诗写文,那群门小也是。早时节,一群贵族小呼啦啦跑去附近的山上游行乐,宴上结了一本《集》,哪怕都是些为赋新词的俗句,也耗资去刻印刊售。

尚黎光的一位宴上吃醉了酒,把弟弟在家时闲赋的一首诗念了两句,众人叫好之际,她不想占功,又怕毁了弟弟的闺誉,只推说是一落魄文人所作。结诗集时,这首诗也跟着刊印了来。

林湘看书时见尚黎光对林沅提过,得知此事后,他找了许多家书店,失落了一次又一次,才买下一册被放书堆里无人问津的诗集。翻到他写的那一首时,喜悦和不满足同时裹挟了他。喜悦于他的诗作能被世人看到,不满足于只能借他人的名字将诗句传。

他要让时人、让史书、让后世都记住他。

任谁也想不到,尚黎光端庄矜贵、羸弱知礼,堪称门公典范的下,却有着最格、最离经叛的思想。

小说这一段的氛围渲染得很到位,文字也好,所以林湘到现在还记得尚黎光和《集》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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