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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劫取公私财
的行为。
而
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拿
要公私财
,情节严重的,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论
。
对于抢劫罪和
拿
要型寻衅滋事罪而言,因两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
行非法占有公私财
。在司法实践中非常容易
现争议。团队里之前承办的案件中就有相关的案例,您有空可以借阅下相关案卷。
针对如何区分
拿
要型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最
人民法院2005年下发的《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
问题的意见》,俗称《两抢意见》,明确规定,行为人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时,客观上也可能表现为
拿
要公私财
的特征。这
拿
要的寻衅滋事行为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
第一,从主观上分析行为人是否有寻衅动机。
抢劫罪行为人一般单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
为犯罪目的,即非法占有公私财
是行为人的终极目的。
而寻衅滋事罪行为人主观上还
有逞
耍横、发
情绪、寻求
神刺激的目的,非法占有公私财
在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中
于次要地位。
抢劫罪行为人通常较寻衅滋事罪行为人更加谨慎,以便实施抢劫犯罪后能够迅速逃离现场。
而寻衅滋事罪行为人,有的则故意选择在公共场所当众作案,作案后滞留现场显示自己的威风,或者选择在同一地
多次作案,寻求
神刺激。
从选择侵害的对象上看,抢劫罪行为人以侵财为目的,因此在侵害对象的选择上更注重对方是否
有财
的现实可能
。而寻衅滋事罪行为人则更注重侵害对象是否有反抗能力,说白了有
欺
怕
。
第二,从客观行为上分析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的程度。
尽
《刑法》对抢劫罪的暴力程度未作
规定,但通常认为应当达到足以抑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而寻衅滋事罪中行为人实施的暴力手段程度较弱,一般不以使被害人不敢反抗或者不能反抗为必要。
当然,因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方式与抢劫罪的行为方式存在一定的重合和
叉,而行为人是否
有寻衅动机有时可能难以认定,因此尽
司法解释对两罪作了明确区分,但实践中仍然存在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同时
犯寻衅滋事罪和抢劫罪两罪的情况,这时可以
照想象竞合犯的
罚原则,从一重
断。
最
人民法院、最
人民检察院2013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
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也明确规定,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
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
罚较重的犯罪定罪
罚。”杜庸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