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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节(4/5)

,周老不分贵贱,一律笑着回应,说书人混的就是这么一人气,只要肯来捧场的,那便是主、恩客,却是不因为份资财而分贵贱的。

在现今这个没有科技亦没有科技发展可能的世界里,说书人是少数可以给世人带来愉悦的职司之一,所以一个说书人的收其实颇为不菲,很多好此的听众,为了心中的滂湃,甚至愿意付许多让自己疼的代价。

只是,周老明明已经颇有资财了,却从不外显半分,节衣缩,甚至逢年过节时,只给小孙女好衣好,自己却舍不得半分吃穿,没人知他的钱都哪里去了,只是知,在说书人中颇有名气的周老过得极穷极苦。

“张无忌哪里知韦小宝的志向,他两个女人都搞不定,却又哪里比得上韦爵爷七房妾?”

牵着自己的小孙女在闹市上行走,周老念读着现代版的“燕雀焉知鸿鹄之志”,就在这时,天上有一剑光过,却是一个刚刚完成筑基的修士,在手忙脚的练着御剑飞行,四周的凡人几乎都跪了下去,一方面是表达心中的敬畏,另一方面,却也是怕上面那个手忙脚的修士掉下来砸到自己。

对于修者来说摔个跟,但一旦砸到凡人上,那便是一场血案,而且还没地说理索赔去,死了算白死不说,若是碰到个不讲理的,还会因为衣衫被污而大为光火,那时再死多少人就没说了。

唯有周老,在四周伏倒的人群中就那么站着,他的目光死死盯在天上那摇摆的剑光之上,内,的却是炽烈若火的渴望。

修仙、修仙、修仙,这个六十几年前,缥缈不已的名词,却是现代唯一地的机会,一,哪怕只是去打两年杂,那来时也能混上一官吏职司,若是再有几分资质,学上一两手法术诀,那就可以在这血魄外城内横冲直撞被人称之为仙师了,甚至杀个把人都不算犯法了。

当然,一仙门,其内似海,孤路遥,其间后再走来的,十个里有九个半都不会再回凡人的聚集了,不是因为不屑,而是不愿看那弱小与腐朽。

曾经,血魄外城有一个和当地痞首仇似海的人,两人共同上一个女孩,而最后,那个女孩却落了那个痞首的怀抱,其中恩怨纠缠无人知晓,但夺妻之恨,可谓是刻骨铭心。

谁知数年后,那个年轻人便因为机缘被测了仙资质,而加了一个仙门派,据说他走时的神,让那个抱得人归的痞首几乎吓破了胆,二十年后,这个幸运儿艺成归来,看到的昔日仇人,却是一个因为恐惧与岁月的折磨,而垂老不堪的垂垂老朽,就连昔日记忆中的丽女孩,也已经变成了一个脚,大腹便便的胖妇人了,唯有自己,二十年一瞬而过,时间却没有在自己上留下任何痕迹。

而后,当夜那个年轻人居然在痞首家里静坐一夜,最后竟然与那个昔日仇人共同吃了顿饭,饮了杯酒,然后便拂衫狂笑而去。

所谓:“历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恐怕最适合的便是这情形了,因为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存在,所以相逢一笑,前事尽去。

终于,那剑光在视野之极限消逝,闹市中渐渐又恢复了熙熙攘攘,只有那个周老依然在呆呆的立着,木木的看着天穹,却似乎丢了魂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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