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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3/5)

当知人外有人。

此后,斯斑孙以之为家族的诠言,有了成年时剃额鬃的风习。后来也不知从哪一代开始,这一支狼人生来额前便有银亮白鬃,风习也就随之改变了,他们被唤作白额狼,像其他狼人族一样,经历了随后各世纪时代的风风雨雨,繁衍至今,在鬼和崛起的人类的势力扩张下,日渐凋零,最终同其他几个没落的狼人族系,于数百年前组成了后来的幽暗一族。

生命的繁衍史就是这样,有些变得大,有些衰落退历史舞台。也许有一天,幽暗狼人也会像基耐山狼、纽森勒狼、极地狼一样彻底灭族灭,但在今时,他们还有一个优秀的继承人,前幽暗狼人族长玛库斯?达克尼斯之,尼奥?达克尼斯,他正在成长,他几乎拥有了成功所必须的所有优秀品质,甚至魅力也是那么的

魅力,最早源指魅的力量,据说有一远古恶名叫魅,她的丽慑人心魄,她的能力诱人堕落,无需刀兵,她就可以攻下王国,让万众臣服,这力量让人既喜又畏,而发明魅力一词,便隐有让人对蛊惑人心、颠倒众生的不寻常之,引以为戒之意。

还有一比较现代的说法:是人类的天,因而欣赏,因欣赏而尝试了解,因了解而心生亲近,再一层就是,绝大多数人都不能免俗。为此,有好事者将这引人、动人、甚至迷惑人的力量,称之为魅力。

怎么说,就连光辉教会在招选神祗人员时,都有专门的条款,很婉转的说明,歪瓜裂枣俺们不要!

如果将魅力以数据化的程度去分,迪夫认为,尼奥的魅力至少在10以上。

人形态时的尼奥显得有些消瘦,看着就像是野灵族的战士,缺乏魁伟厚重的觉,显得轻灵而机,却又不似游者那般诡秘郁。

狼人形态时的尼奥,则完全没有这觉。以当今人类的角度看,狼人尼奥简直就是完型的标版,多一份显笨,少一份显瘦,健壮、朗、彪悍,仿佛一把良的黑铁双手剑,简单的往那里一立,便引人注目且充满了压迫

而尼奥真正引人的还要属他的睛。

尼奥人形态时,睛是湛蓝的,似乎包容了天空的辽阔,海洋的情,明亮和清澈,很正,招人喜

狼人形态时,尼奥的瞳孔则是蓝紫的。天空闪电的颜,蓝的灿亮,紫的辉煌。这时的神最能反应尼奥的真实面目,少了三分情,多了三分狂野,看到这样一双睛,你就会知,这样的人可以被打败,但是不可能被征服。

难得的是,在这眸中,有着狼人中极少见到的睿智的光芒,当这光芒与前者合在一起,就成为了一抹最独特的风景。

“真是个让人嫉妒的家伙!”迪夫在心中暗叹。

是迪夫,还是莉恩,跟尼奥的关系,都是从良好的魅力印象开始的。男靓女,女帅哥,十几岁的年纪,再老成,也没有那直抵本质、而倾心慕的心态。就连尼奥自己扪心自问,他最初也是被莉恩那楚楚可怜的丽所打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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